交易方式 |
競價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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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交易 |
1.開盤、盤中及收盤採集合競價,盤中兼採瞬間價格穩定措施。
2.採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。
3.收盤前5分鐘(13:25-13:30)揭露模擬撮合後最佳一檔未成交買賣委託價資訊,若個股最後1分鐘價格波動達暫緩收盤標準,則於13:31-13:33持續揭露模擬撮合後最佳一檔未成交買賣委託價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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盤後定價
| 1.當日下午2:30以申報當日一般交易收盤價格為成交價格,若當日上午一般交易無成交價格產生時,則暫停該證券盤後定價交易。
2.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。
3-1盤後定價交易撮合前,揭露全體有價證券於當日開始申報後之買賣委託量累計(不揭露個別有價證券買賣委託量)。
3-2盤後定價交易撮合後,揭露全體及個別有價證券成交量值資訊。 |
零股交易 |
1.於申報當日下午2:30後以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。
2.依價格優先原則,同價位之申報,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。
3.最後5分鐘委託期間(下午2:25至2:30),每隔一段時間試算撮合後未成交最佳一檔買進及賣出價格,並揭露於證交所基本市況報導網站。 |